歡迎訪問中國律師網(wǎng)!
申請人:李某某,女,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南宮市。委托訴訟代理人:高志廷,河北高志廷律師事務所律師。被申請人:張某,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南宮市。
申請人于2018年6月26日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chǎn)保全,請求查封張某名下的停放于南宮市公安交警大隊停車場的冀E×××××號小型轎車一輛,保全價值20000元。申請人李某某于2018年6月26日向南宮市人民法院繳納20000元保證金提供擔保。
本院經(jīng)審查認為,申請人李某某的財產(chǎn)保全申請符合有關法律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百零二條、第一百零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申請人張某名下的停放于南宮市公安交警大隊停車場的冀E×××××號小型轎車一輛(保全價值20000元)。案件申請費220元,由申請人李某某負擔。本裁定立即開始執(zhí)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zhí)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審判員 宋永真
書記員:趙春香
中律網(wǎng)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服務僅供參考和借鑒,不構成任何法律意見或建議。我們的法律服務團隊將盡最大努力確保所提供的信息和服務的準確性和可靠性,但并不能保證信息和服務的完全無誤,亦不對用戶使用這些信息和服務所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任何責任。
中律網(wǎng)提供的所有內容均不構成律師-客戶關系。用戶在使用我們的法律服務時,應該尋求專業(yè)律師的建議和指導,避免因自己的錯誤行為而導致的法律風險和損失。
中律網(wǎng)可能會包含第三方的鏈接和內容,這些鏈接和內容與我們無關。用戶使用這些鏈接和內容時,需自行承擔風險和責任,我們不承擔任何責任。
最后,我們保留隨時更改或修訂這些免責聲明的權利。如果您在使用我們的網(wǎng)站時遇到任何問題或有任何意見和建議,請及時與我們聯(lián)系,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地址:重慶市海王星科技大廈眾創(chuàng)空間
電話:023-8825-6629
? Copyright 2008–2025 chinalawyer.co. All rights reserved.
By using this website, you agree to comply with these Terms of Service.
成為第一個評論者